選擇一: 建築整合型太陽能系統
建築整合型太陽能系統是將太陽能板與建築結構結合,如太陽能屋頂瓦片、太陽能窗戶和太陽能幕牆。這種系統能提供更多的設計自由度,將太陽能發電系統與建築外觀和功能相融合。
選擇二:地面型太陽能系統
地面型太陽能是在陸地上或以架高方式設置太陽能系統的方式,這種方法常用於不適合農作的土地,或者處理地層下陷和污染等問題的土地。不僅能讓土地得到休息和再利用,還能將太陽能轉換為電力以獲得額外收入。
選擇三:屋頂型太陽能系統
屋頂型太陽能是指直接安裝在建築物頂部的太陽能板系統,可以分成 2 種主要類型:
棚架式太陽能
透過支架或鋼構,將太陽能板安裝在屋頂上,底部還具備可活動自由運用的空間,且達通風和散熱的效果。
平鋪式太陽能系統
將太陽能板平放在屋頂上,與屋頂表面平齊。平鋪式太陽能板在外觀上更加統一,更能與建築融合。
香港大部分村屋都是已經落成,重建的村屋不多。太陽能系統大多為加建,以配合上網電價計劃賺取被動收入,但所以香港對地面型太陽能板沒有面積比管制;村屋雖然大多有花園,但面積不大,而且可能阻礙進要出入通道,故不建議。
屋頂型太陽能系統是香港物業加太陽能板的主流,不論是工廠、商業大廈或村屋的工程都是以屋頂型太陽能系統為多。工廠及商業大廈因為天台大多不屬於開放地區及活動範圍,多為平舖或太陽能系統。
而村屋屋主希望可以加建太陽能系統,而且同時保留活動空間及增加遮蔭乘涼的地方,所以多選擇棚架或太陽能系統。根據香港政府規定,可裝設於新建和現存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屋頂光伏系統連支架的高度由天台地台起計不得超過2.5米或樓梯頂篷上的系統連支架的高度由樓梯頂篷起計不得超過1.5米及太陽能系統面積不可超過天台面積一半,如700呎的天台就可以加建300呎的太陽能板。